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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规范
2017-07-26
为明确教师职责,建立和健全教师工作责任制,促进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的规范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育部 2008 年修订)

1.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1.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1.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1.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1.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1.7尊重领导,团结同事,遵纪守法,加强师德修养,不断完善自我。

二、理论课教学

2.1充分研读教材及认识教学大纲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按教学大纲制定授课进度计划,制定授课进度计划时,课时数允许在教学大纲范围内15%以下机动。

2.2课前认真备课,精心编写教案。没有教案不得上台讲课。无论详案还是简案,都应包括授课班级、日期、教学目的、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小结,以及板书、作业布置等。每课时教案应保证其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每周五之前须将下一周上课的教案送到教研组长处审核,教案编写不完整、不合格的,教研组长有权要求教师重写,教研组长每周做好“教学常规检查”登记,未按要求及时送教案审查的,扣课时2节。

2.3认真做好教学组织工作,检查学生出勤情况,维持良好的课堂秩序,认真填写好教学日志及教师手册。教师须在上课铃响前2分钟提前进入任课班级,做好课前准备及考勤工作,上课铃响后离开办公室及教师休息室的,视为迟到;上课过程(含辅导、复习课)不允许坐着上课,更不允许私自放自习;上课期间(含晚自习)教师玩手机、脱岗及提前3分钟以上下课等现象视为教学事故,将参照学校“教学不合格项”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2.4上课过程要理论联系、循序渐进、因材施教,灵活运用切合实际的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课堂上学生玩手机、打瞌睡现象要及时纠正,严禁学生在课堂上嬉闹,更不允许教师在课堂上讲与授课无关的内容及对学校产生负面影响、攻击他人的言语;

2.5 教师在多媒体教室上课,要求学生须携带教材及笔记本,课前须要求学生在前排就坐,不允许学生三三两两的分开坐;严禁学生携带食物、饮料等进教室,并在上课前先检查,有带食物者要求其到外面吃完再进教室。

2.6教师要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分析教材、组织教学、语言表达和板书等方面的能力,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2.7 教师要规范填写教学日志,上课前须亲自到教务处领取班级教学日志,叫学生代领的将不计课时或按迟到处理,课后10分钟内及时将教学日志挂回指定位置,以便下一堂课的老师能够及时领用。

2.8 教师上课须按《教学常规要求》携带好教师手册、教学日志、授课计划、教案、教具、教材等相关材料,以备教务处及教学督导检查。

三、上机课、随堂实践课教学

3.1教师在实验课前应提前告知学生上机、实践的内容及要求,并要求学生在上机、实践课前做好相应的准备,教师要提前准备好相应的课题、材料(包括课堂演示材料)。

3.2上课前要求学生认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做好调整,并认真填写“上机登记表”,上课过程未经允许不准学生私自调整座位、工位;不允许学生私自插拔设备,及在上机、实训场地嬉笑打闹,维持好课堂秩序;

3.3。校内实践、实训要做到实训课教学的课堂化,教师要认真编写教案,上机课、实践课时要做好操作示范,加强巡视指导,不得随意离开机房、实验室、实训车间,实验、实训过程须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在实训过程不得追打嬉闹。可以提前结束课程,但不允许提前下课。下课前要针对学生上机、实践情况作讲或小结,要求学生课后加强练习;教师在上机课、实践课上玩手机或做与上课无关的事,视为教学事故,取消当堂课时。,

3.4 下课前3分钟,严格考勤,并认真检查计算机、实验设备使用情况,如有故障情况,及时填写“上机登记表”或“维修报告”,送教务处审核,严禁学生携带食物、饮料等进电脑房及实训车间、实验室,并在上课前先检查,有带食物者要求其到外面吃完再进教室。

3.5教师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机、实践课的安全,教育学生爱护实验仪器、设备,节约实验材料,做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课后相关器材、工具、材料及时归位,并按规范摆放。

四、晚自习及课后辅导

4.1各科任教师每周至少布置2次课外作业,如果教材中没有习题或复习思考题,教师要编写补充习题,帮助学生搞好课外复习。

4.2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批改作业时,教师要做好学生作业完成情况登记工作,及作业中出现的典型或普遍问题,并在下一堂课认真讲评作业,学生完成作业情况作为期末总评成绩的一部分记录期末成绩。

4.3要积极组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学生参加课外兴趣小组,并悉心辅导,组织第二课堂活动要有计划,有实质性的内容,完成情况按学校相关文件予以补贴。

4.4 教师应按教务处安排认真抓好晚自习督修,教师应提前2分钟进入督修班级,做好考勤,维持好班级秩序。并安排值班班干部配合抓好自习纪律;

4.5 有督修两个班级的老师,须不断地在两个班级间走动,维持好课堂纪律,不允许第一节在一个班督修,第二节课在另外一个班督修;

4.6未经教务处同意,督修老师不得私下调整督修,否则不计课时;

4.7在督修期间,找理由、借口到办公室闲聊或脱岗者视为教学事故;

4.8督修老师不得无故缺岗,有事需提前书面请假(不得电话请假),班主任请假须有学工处和教务处负责人同时批准方能生效,科任老师须向教务处书面请假,私事应由本人调换好督修老师,并将调课单送教务处审批;未按要求办理者视为旷工处理。

4.9 下课后10分钟内须将晚自习督修记录归还到教务处,以便第二天上课的老师领用,未及时归还的须及时电话向教务处韦祥老师说明情况,否则当天晚自习督修不计入课时。

五、教学工作纪律

5.1教师应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政治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学籍管理和生活管理等方面与学校保持一致性。对学生要做耐心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不要挖苦、讽刺学生,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体罚学生。

5.2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和其他教书育人工作。对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教师,作违反纪律处理。

5.3教师要按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认真上好每一节课,不能迟到和提前下课,更不能随意缺课。未经教务处同意,教师不得随意调课或请他人代课,一经发现,按缺课处理。

5.4教师不得任意增、删教材内容,不得任意增加或压缩教学时数,对没有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要追究责任。

5.5对学生进行成绩考核评定,要掌握统一标准尺度,把握原则,做到“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教师不能以分数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更不能谋取私利打人情分。一经发现,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论处。

5.6 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考勤、坐班,认真按学校《教学常规要求》《班主任工作条例》做好教学及班级管理工作;

5.7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不允许在同事之间散播不当言论,拉帮派、小圈子,打击同事的工作积极性,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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