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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恶小而为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我校邀请丰泽区检察院领导进行法制教育讲座
2017-07-27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依法治校,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提高广大师生法律意识和遵守法纪的自觉性,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校园。11月2日下午,我校邀请了丰泽区检察院廖珍华科长在学校综合楼前广场为全体师生带来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报告会。叶黎明督导、刘平根副校长、王志杰主任、各位班主任及全体学生参加了此次法制教育讲座。
  报告会前,刘副校长首先发表了讲话,他指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化教育固然重要,但法制教育也同等重要 ,因为他关系到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几年来,在区检察院的关怀和大力支持下,我校全面进行素质教育,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扎实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今天区检察院领导再次应邀为我们讲课,大家要认真集中精力,认真听讲,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作出应有力量。
  会上,廖珍华科长讲到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标准、未成年犯罪误区、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当你遇到歹徒面对危险时如何做及犯罪应负的刑事或民事责任等问题,与同学互动,气氛活跃。在讲述过程中列举了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结合学校实际,重点阐述了未成年人的犯罪的类型及如何避免被骗、维权的方法。教育学生学法、懂法、守法。
  最后,刘平根副校长作了讲话,希望广大学生能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老师要担当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学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 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在家中做个好孩子。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知识来规范我们的言行,加大警校共建力度,让我们全体师生携起手来,为营造“和谐校园”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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